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227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关于调整临沂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等五部门关于调整临沂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1-08-13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市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净化铁路沿线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1〕1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五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山东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鲁交铁机〔2021〕36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对临沂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调整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护路部门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牵头主抓,路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研究制定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健全完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推动有关方面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领导

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段长担任副召集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市护路办、国网临沂供电公司、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车务段等18个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名单附后)。工作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工作机制办公室确定。工作机制可根据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为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工作机制办公室(简称市环治办)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按照路地协同原则,市环治办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市护路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工作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同志担任。

三、责任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日常管理牵头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沿线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抓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铁路沿线环境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开展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和铁路线路路堑上的交通运输部门权属的公路、跨越铁路线路的公路桥梁的安全防护风险管控和隐患问题的综合整治;协助铁路运输企业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做好铁路沿线穿跨越铁路油气管道等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沿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整治;组织协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部门开展沿线周边设施改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路地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行为;适时组织开展涉路突出治安问题的综合治理。

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有关县区做好境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经费保障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非法采矿、违法建设等行为的综合治理;依法维护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用地秩序;指导铁路沿线山体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破损山体修复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电气化铁路附近企业的超标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工业废水、工业垃圾堆积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沿线破损建筑整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沿线建筑“平改坡”改造、建筑加固等工作;指导铁路沿线农厕改造工作,指导跨铁路线路供暖、供气管道改造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发挥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职能作用,指导沿线县区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组织做好铁路沿线周边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指导承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县区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并督促各县区落实城镇区域铁路沿线“绿色生态长廊”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推进措施、工作台账等事宜。

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组织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组织开展铁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抽取地下水等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农业生产、养殖等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及焚烧治理;指导农民开展农用大棚薄膜、反光膜回收。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危化品企业和危化品场所、仓库等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参与相关铁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

市林业局:负责指导铁路沿线高大树木的综合治理;指导开展铁路沿线造林绿化工作。

市铁路民航事业发展中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力线路跨越铁路区段日常防护、对不满足规程要求的跨越区段进行整改等工作。

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车务段:负责牵头抓好铁路站区、生产办公区、沿线铁路职工生活区、线路区间以及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挥铁路专业技术优势,配合地方政府抓好铁路栅栏(或隔离网)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临沂工务段要做好与地方政府及环治办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对接总牵头工作。

市护路办:负责协调抓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及职责不明确的问题,由市环治办报工作机制召集人同意后,协调或指派有关部门处理。市环治办做好问题的跟踪、调度等工作。

四、议事规则

工作机制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有关方面。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及日常工作由市环治办具体负责。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市环治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加强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联合检查重点问题隐患,主动整改职责内有关问题,积极配合其他单位消除隐患,确保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市环治办要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清单和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二)压实各方治理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承担属地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层级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统一协调做好本辖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产权范围内治理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主动向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积极联系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治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职责内治理任务。

(三)理顺管理体制。按照“领导统筹、分工负责、务实高效”的原则,规范设置各级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办公室,保证组织、力量、责任“三个到位”。市环治办与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综治办“合署办公”,作为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派驻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主持环治办日常工作,对各县区、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业务指导和考核。各县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召集人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由本级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临沂工务段在本辖区内设车间的,车间书记纳入到副召集人。办公室应设在本级交通运输局,由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主持环治办日常工作。县区护路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并配备一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细化分解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四)完善护路联防和“双段长”工作机制。铁路沿线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铁路站段、乡(镇、街道)对应铁路车间、村(社区)对应铁路班组设立三级“双段长”制,明确巡线检查、对接会商、问题处置、信息上报等工作职责和流程,强化路地联手巡视检查、管控,及时发现解决铁路沿线环境问题。把铁路沿线环境纳入地方护路联防组织、治安志愿者、铁路工务巡线组织等队伍的职责,拓展巡查、管控覆盖面。推动各地“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向铁路沿线延伸,做到治安问题与环境隐患一体巡查、监控、管控,确保24小时不失控。

(五)加强督办考核。把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月督导、季通报、年累计扣分考核。对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主体责任“缺位”的县区、部门、单位,运用通报、约谈、函询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环境问题导致发生铁路交通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案(事)件的,倒查责任,从严考核问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逐项细化分解,研究出台具体可行的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环治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中共临沂市委政法委员会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国铁济南局临沂工务段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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