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2-00002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13
 文  号  临交政字〔2022〕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6-13   作者: 点击数:  

临交政字〔2022〕46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运管〔2022〕17号)要求,切实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发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运管〔2022〕17号)要求,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协同联动、从严惩处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协同治理、依法治理,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集中力量攻坚治理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乱象问题,净化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全面排查非法营运车辆

1.大中型客车收到省交通运输厅推送的大中型客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数据推送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询车辆登记必要信息后,按属地推送至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对数据源再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或实地查证,排除相关单位自用自备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县区大中型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表,报送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2.及时共享非法营运信息。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省交通运输厅推送的“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含大中型客车和7至9座小型客车)抄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将清单表按属地及时推送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清单表推送至各县区基层交警大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二)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公安部门,根据“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表,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动态跟踪上述车辆可能出现的收费站点、路段和时段,组织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各县区专班每月26日前将联合执法情况上报市专班。(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三)重点筛查非法营运企业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标准,梳理汇总经营范围涉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名称存在“旅客运输”“道路客运”等相近字样的企业名录,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至同级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比对核实企业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市场监管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四)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

一是加强动态监控异常客车的监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省交通运输厅推送的动态监控异常客车名单,按属地分类后推送至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纳入“异常运营客车”清单,车辆从业人员及经营者纳入信用管理,实施重点跟踪和重点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是加强未经备案经营客运包车的监管。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利用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梳理汇总跨区域运营的客车,通过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异常客车名单查询比对,对没有办理包车牌、动态监控不在线、实际运营省份未通过包车牌备案、营运线路两端长期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每月30日前形成“异常运营客车”清单,将清单表按属地分类后及时推送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依法监管,对营运线路两端长期都不在车籍所在地的,会同实际运营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联合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是鼓励创新客车异地运营监管方式。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创新技术手段,按照许可的起讫地、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和备案的线路,从技术上实现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中实时划定营运客车运行“电子围栏”;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利用信息化手段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非法违规运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密切配合,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机制,长效治理。一是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利用共享平台建立数据传递途径,对非法运营的相关信息要共用共享、联合分析、协同作战。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市级工作专班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县区要成立县级工作专班,统筹本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执法资源优化组合,最大限度释放执法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及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车、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的视频播放设备或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的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社会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要完善举报奖励和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组织等作用,及时收集非法违规运营问题线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张军,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13256531777

市公安局:高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1780616007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传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管理科科员 18669909276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张海建,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三科高级工程师,13854951186

市专班公务邮箱:lysjtyszfzdack@ly.shandong.cn

附件:1.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长:刘乃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杜玉彪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

范永德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党委副书记

缪兴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政委

赵家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赵从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洪兴 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高 磊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

郑传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管理科科员

禚尚超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科长

张 军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客运科科长

丁明芹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科技信息科科长

主父笑洒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案件处理科科长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王洪兴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调度等工作,以及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字解读:《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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