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交运管〔2022〕17号)要求,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遵循科技助力、精准排查、协同联动、从严惩处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协同治理、依法治理,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集中力量攻坚治理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乱象问题,净化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举措
一是全面排查非法营运车辆。针对大中型客车,收到省交通运输厅推送的大中型客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数据源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数据推送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询车辆登记必要信息后,按属地推送至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对数据源再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或实地查证,排除相关单位自用自备车辆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县区大中型客车“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表,报送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按规定时间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及时共享非法营运信息。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将省交通运输厅推送的“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清单表(含大中型客车和7至9座小型客车)抄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并将清单表按属地及时推送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清单表推送至各县区基层交警大队。
二是依法从严惩处非法营运行为。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联合公安部门,根据“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清单表,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动态跟踪上述车辆可能出现的收费站点、路段和时段,组织执法力量,实施精准打击。对查实的非法营运客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各县区专班每月26日前将联合执法情况上报市专班。
三是重点筛查非法营运企业。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对接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高度疑似非法营运客车”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信息,逐一核实客车所属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和营运资质,对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范围包含道路旅客运输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筛选形成“高度疑似非法营运企业”清单表。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标准,梳理汇总经营范围涉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名称存在“旅客运输”“道路客运”等相近字样的企业名录,通过信息化手段推送至同级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比对核实企业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同级市场监管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是加强跨区域违规运营车辆监管加强动态监控异常客车的监管。加强未经备案经营客运包车的监管。鼓励创新客车异地运营监管方式。
四、组织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非法违规运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区域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密切配合,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利用共享平台建立数据传递途径,对非法运营的相关信息要共用共享、联合分析、协同作战。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统筹本地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建立部门协作机制,要整合执法力量,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执法资源优化组合,最大限度释放执法效能。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以及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车、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的视频播放设备或电子宣传屏等载体,大力宣传非法违规运营的危害性,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社会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要完善举报奖励和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123交通安全服务热线、行业协会、基层社区组织等作用,及时收集非法违规运营问题线索。
政策原文: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