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3-000030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7-14
 文  号  临交政字〔2023〕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2023-07-14   作者: 点击数: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金融机构,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提高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服务质量,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合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管理,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民生,坚持关键问题导向,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实现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服务管理高效便捷。按照“公平竞争、规范培训、保证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原则,创新行业管理手段和驾培服务方式,以推进临沂市驾培公共服务平台上线使用为抓手,建设集行业管理、便民查询、学员服务、评价投诉、预付费用监管等功能为一体的驾驶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激发驾培机构市场主体作用,推动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落地,加强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第三方监管,提高驾驶培训教学规范化、服务便捷化、信息高效化、管理精准化水平,促进我市驾培市场有序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再造驾培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推进驾培公共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依托学时对接基础,拓展建设临沂市驾培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分为市级平台和县区级平台。市级平台实现便民查询和学员评价服务功能,开展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考试合格率展示、学时查询、学员评价等工作;县区级平台实现服务驾培机构、教练员和学员功能,将学员报名、驾培机构选择、培训进度查询、投诉建议、教练员管理、学员预付费用监管、驾培机构和教练员评价排名等功能有效整合。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驾驶培训标准,全流程管理教练员,精准化服务学员,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学员合法权益,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2、合理公布驾驶培训相关信息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依托驾培公共服务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行业动态、驾培机构排行榜、教练员排行榜、考试合格率、学员评价满意率、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为群众学驾提供参考依据。驾培机构应当按照学时制定收费退费标准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经营场所、网站、驾培公共服务平台等醒目位置公开培训班型、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明细,并于培训服务前明确告知学员,确保收费内容与培训安排协同一致。

3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家、省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发挥驾培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压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资质、教练员管理、安全落实、合同签订、学时培训、服务评价、举报投诉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监管,促进行业规范,确保培训质量。建立违规培训责任追究机制,特别对驾培机构不进行经营公示和收费公示、伪造或篡改培训学时数据、故意损坏计时终端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并依法严肃查处,经查实使用非法设备涉嫌犯罪线索要移交属地公安机关。

(二)改革驾驶培训方式,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1、推行“先培后付”培训服务模式改革落地在计时培训基础上,明确学员按阶段或学时培训结束后支付费用;学员在银行开设账户,预存培训费用足额资金,依托驾培公共服务平台按阶段或学时培训结束后拨付;学员培训费用预先存入专用银行监管账户(学员预付培训费用),依托驾培公共服务平台按阶段拨付等三种方式,全面推行“先培后付、按时计费、结业评价”培训服务模式。实现学员自主选择驾培机构、培训教练、培训时间、结业支付等功能,重点解决学员退学退费难、驾培机构擅自违规挪用培训资金等问题,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秩序稳定。

2、健全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监管机制鼓励驾培机构主动选择学员按阶段支付费用或学员在银行开设账户按阶段拨付方式收取培训费用。建立健全对驾培机构选择专用银行监管账户存放学员预付培训费用模式的监管机制,明确预付培训费用拨付的比例和节点等事项。驾培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联合服务组织(协会或其他组织)签订托管协议并报交通运输部门,开立学员预付培训费用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学员预付培训费用要专用于学员培训,主动接受交通运输、金融等部门监管,防控学员预付资金风险。

3、重视培训服务合同签订环节。引导全市驾培机构实行“一费制”收费模式,驾培机构制定并具体落实培训服务合同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要明确驾培机构和学员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退费比例和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事项。驾培机构保证学员能够便利、完整、充分阅览合同内容,重点提示涉及学员权利义务内容,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方式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三)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1组建驾培机构行业协会。鼓励全市驾培机构组建行业协会或设立全市行业协会的代表机构,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职能,厘清管理部门与协会职责边界,形成职能互补、共同促进、良性发展的局面,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2创新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自身发展动力,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增强系统化自律功能。积极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纠纷调解、业务培训等日常服务;及时反映经营者诉求,化解行业矛盾;引导完善自律公约,督促行业日常自律,组织开展年度创先评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推进行业发展的作用。

3、积极培树驾培服务品牌。鼓励驾培机构树立服务品牌意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队伍素质、科技含量、服务质量,在便捷、精细、规范服务上下功夫,把培训服务做到极致。提炼企业文化,拓展营销渠道,培育社会认知,以质量和信誉赢取市场。引导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多样化、个性化培训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学员需求,树立特色化服务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是交通领域年度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沟通协调辖区驾培机构,争取支持和理解;协调当地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和金融监管等部门统筹推进辖区驾培行业改革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驾培公共服务平台顺利运行,“先培后付”模式改革平稳有序。

(二)强化部门联动。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发展改革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培训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驾培机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监管和查处。人民银行依照职责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做好学员预付培训费用托管等工作。托管银行不得侵占、挪用学员预付培训费用,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驾培机构、学员费用,严格保密学员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推动“先培后付”模式改革工作力度,加强国家和行业政策宣传,指导驾培机构明确培训费用模式,引导学员理性选择驾培机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培训服务合同签订的重要性,正当维护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临沂市驾培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应用,加大平台应用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业务流程和系统操作培训,尽快掌握平台各项功能应用,为学员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提高驾驶培训服务质量,维护驾培市场公平稳定。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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