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3-00003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7-17
 文  号  临交政字〔2023〕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文字解读:《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文字解读:《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2023-07-17   作者: 点击数:  

2023年6月28日,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以临交政字〔2023〕51号印发《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指导工作,现就《意见》出台背景、依据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传统学驾模式下,学员驾驶培训前需向驾校一次性缴纳全部学费,驾驶培训周期较长,学员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有些驾校重收益、轻管理,学员权益难保障。更为关键的是个别驾校因投资不当、经营不善而倒闭或卷款跑路,给学员造成经济损失,更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临沂市出现过多起驾校经营不善的案例,2007年、2008年各有一所驾校无力经营关闭,部分学员上访;2013年一所驾校注销,遗留11446名学员,引起较多的投诉;2022年一所驾校关闭,遗留500余名学员,引发群体上访。类似情况在全国各地也不少见。

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中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近2年,全国各地纷纷推出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监管支付模式,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等省份都是全省推进,省内日照、烟台、威海、济南联合引发文件推进该项工作,目的是引导驾培经营平稳有序,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招生、网络低价招生、乱收费及低价恶意竞争等行业乱象,进一步提升培训效率、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行业发展,维护学员的资金安全与消费主动权。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的通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驾驶人培训专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合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出台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为提高全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服务质量,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在全市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管理,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按照“公平竞争、规范培训、保证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原则,创新行业管理手段和驾培服务方式,激发驾培机构市场主体作用,推动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落地,加强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第三方监管,提高驾驶培训教学规范化、服务便捷化、信息高效化、管理精准化水平。

(二)优化再造驾培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拓展建设临沂市驾培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市级平台便民查询和学员评价服务功能,开展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考试合格率展示、学时查询、学员评价等工作,县区级平台服务驾培机构、教练员和学员功能,将学员报名、驾培机构选择、培训进度查询、投诉建议、教练员管理、学员预付费用监管、驾培机构和教练员评价排名等功能。定期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行业动态、驾培机构排行榜、教练员排行榜、考试合格率、学员评价满意率、举报投诉等相关信息,为群众学驾提供参考依据。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监管。压实驾培机构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资质、教练员管理、安全落实、合同签订、学时培训、服务评价、举报投诉等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监管,促进行业规范,确保培训质量。

(三)改革驾驶培训方式,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明确“先培后付”三种服务模式,在计时培训基础上,明确学员按阶段或学时培训结束后支付费用;学员在银行开设账户,预存培训费用足额资金,依托驾培公共服务平台按阶段或学时培训结束后拨付;学员培训费用预先存入专用银行监管账户(学员预付培训费用),依托驾培公共服务平台按阶段拨付等方式。健全学员预付培训费用监管机制鼓励驾培机构主动选择学员按阶段支付费用或学员在银行开设账户按阶段拨付方式收取培训费用。建立健全对驾培机构选择专用银行监管账户存放学员预付培训费用模式的监管机制,明确预付培训费用拨付的比例和节点等事项。学员预付培训费用要专用于学员培训,主动接受交通运输、金融等部门监管,防控学员预付资金风险。强化培训服务合同签订。引导全市驾培机构实行“一费制”收费模式,明确驾培机构和学员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培训项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退费比例和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事项。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方式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政策原文: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关于推动临沂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培后付”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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