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4-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2-16
 文  号  临交政字〔2023〕1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的通知

2023-02-16   作者: 点击数:  

各县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前期,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市级专家库的通知》(临安办发〔2022〕133 号)要求,市局安委办组织各单位对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进行推荐、评选,经审核确定了安全生产专家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人员组成

临沂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由道路运输、公路工程、交通执法等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和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主要是接受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以下安全生产工作:

1、为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隐患整改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

2、参加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与竣工验收、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现场验收等工作。

3、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开展同类多发事故技术原因分析与对策措施研究工作。

4、参与相关专业领域安全科技项目及应急预案评审、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专题调研与风险评估。

5、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与修订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6、市局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的管理

1、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专家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的选聘、调整、审核、培训、考核及联络服务等日常工作。

2、专家库共27名专家,专业组分别是道路运输、公路工程、交通执法等。实际工作中未涉及的行业领域或者根据工作需要,需要补充专家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及时增补。

3、专家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由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负责专家的选聘工作,但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4、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年度实际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专家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或者多次不参加专家活动的专家予以解聘。

5、全市交通运输各级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应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劳动报酬。

四、有关要求

专家组要严格依照行业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对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组织参与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健全内部监督自律制度,未经批准专家组成员不得以专家组的名义组织任何活动,并对以下事项保密:

1、以专家组成员身份开展的有关涉密工作。

2、市局有关规定涉及的保密事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附件: 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名单.pdf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临沂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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