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jtysj/2020-00000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5-0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交政字(2020)36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交政字(2020)36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5-08   作者: 点击数: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7日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快交通强国、强省建设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平安交通建设,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围绕上述指导思路和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两个保障”,强化“三个到位”,推动“四个落实”,健全“六种能力”。
  一、全力抓好重点时段安全保障
  1.切实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切实做好“春运”、全国“两会”、节假日、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等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形势分析和预判预警,确保重点时段生产安全,提前安排暑期、汛期等季节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雾霾、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预防预警和安全防范。(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统筹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把交通运输复工安全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保障方案,严格落实复工前资质核验、开工预防、教育培训、装备检修、隐患排查等各项防范措施,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运输、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发生。(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认识、责任、措施“三个到位”
  (一)转变理念,认识到位
  3.全面转变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切实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安全发展主题,切实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释放“安全为人民”的鲜明价值导向,全面落实“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理念。(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4.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完善措施、治理隐患、过程考核、闭环管理、防范事故上来;要坚持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安全意识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交通事业的全过程,使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新的突破。(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5.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的要求,全面落实《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依法加强监管;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安全奖惩制度。定期开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6.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措施落实,对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对照市政府、省厅要求,梳理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清单》,严格执行督办约谈、警示通报、行政处罚等制度措施,落实安全监管闭环管理。(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7.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专业意识、遵规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辨识、防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市政府、省厅要求,梳理形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8.大力推进风险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深入推进风险分级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把风险管理贯穿到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管理方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暗访抽查、“回头看”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诊断式”、“闭环式”隐患排查,推动重大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施工项目、车船,坚决予以停业、停运;对隐患整改不力或停业停运期间擅自复工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0.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红黑名单”措施落实,强化结果在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许可等工作中的运用,强化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律予以曝光,依法纳入信用记录进行联合惩戒,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市局法规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科、交战办,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继续实施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三方评估工作,加大对企业评估结果的应用。积极推动安全评价机构建设,及时制定系统评价标准,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安全检查。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县区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排名,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和惩戒作用,对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2.建立落实联席会商制度。积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商机制,明确相关单位科室安全责任和基本任务,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单位责任制落实落地。按照一周一研究,一月一会商,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总结的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协调联动、合力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依托“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借助微信微博、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安全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和群防群治能力。(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4.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4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通过行动开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全面推动四项基础工作落实
  15.加强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作落实。依法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落实企业全员培训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有关职业资格人员比重;广泛开展职工职业知识竞赛、技能比武,提升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线上线下教育培训基地与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不断丰富拓展教育培训手段,提高效率;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事故处理工作应对小组,打造技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优良、工作作风过硬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专家人才队伍,为行业安全发展和事故应急处理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安全监管能力培训。(市局安全监督科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科技兴安工作落实。完成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两级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及联网联控。推进重点车辆主动防御系统安装、电子运单、非现场执法等技术手段的推广应用。(指挥中心牵头,市局机关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7.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落实。探索建立安全管理与综合执法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流程和机制,加大对企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警示作用,达到惩治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对企业、从业人员涉及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局法规科、执法支队牵头,市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8.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及时制定、修改相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照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标准,探索建立多种方式、协同高效的救援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应急保障基地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建立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一张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配合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市局安全监督科、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四、持续提升六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19.持续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突出抓好“两客一危”车辆安全,严把车辆准入关、技术性能关、运行关,积极推进危化品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建设工作,强化动态监控抽查结果运用;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对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实施重点监管;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禁止营转非车辆从事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彻底集中查处、整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异地营运车辆清理行动,取缔异地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和车辆。(运管科牵头,安监科、道路服务中心、执法支队,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0.持续提升城市公共客运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督促城市交通运营企业严格执行《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保障运营安全。(城市交通科牵头,安监科、道路服务中心、出租办、客管办,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1.持续提升水路运输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恶劣天气下水路运输有关禁限航规定,严禁冒险航行;严格水路运输资质管理,开展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船舶;努力提升船舶检验管理水平和船舶检验能力。(市地方海事科牵头,安监科,地方海事服务中心,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2.持续提升公路运行安全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加大路面巡查和管养力度,做好公路病害处理;加大危桥危隧整治改造力度,按照标准规范设置相关设施;继续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做好边施工边通行路段的安全管理,提升安全运营水平;开展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在役和在建公路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养护管理;持续做好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大车小证和超限超载运输。(市局公路科牵头,执法支队、质监站,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3.持续提升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编制并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开展深基坑、高边坡、大跨桥梁、长大隧道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制定风险管控方案,严格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雷击等措施,严禁盲目赶工期、冒险作业等行为;加强对地方铁路、机场等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境内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市局建设管理科牵头,安全监督科、公路科、战备办、铁路机场科,质监站,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24.持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按照省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车船、港站、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控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机关办公区、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市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解读材料: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03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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