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车辆目录全面掌握本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基本情况,为下步以县区为单位发放电子信息卡、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营登记管理夯实基础。
二、决策依据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临安发〔2020〕1号)要求
三、主要内容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借鉴沂水试点经验,主动协调应急部门,通过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批量建立、汇总为相关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本市籍危险品运输车辆目录。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通知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认真填报为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本市籍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
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汇总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所属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和为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提供运输服务的非本市籍危险品运输车辆信息,建立本县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目录。
政策原文:http://jt.linyi.gov.cn/info/1422/103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