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2-0000240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负责人解读:《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负责人解读:《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

2022-06-27   作者: 点击数:  

解读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刘乃增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依照《临沂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临双随机办〔2022〕2号)工作部署,2022年6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交政字〔2022〕59号),监管抽查工作方案对工作原则及目标、抽查范围及内容、抽查时间及方式、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等做周密部署安排。通过监管抽查达到规范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机动车维修企业,打造服务优良、文明和谐的机动车维修环境,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企业范围及内容有哪些?

抽查范围由交通运输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抽取,对全市业经备案或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抽取比例不低于总数量的5%,共计抽取检查40余家。

抽查内容按照部门职责主要包括汽修行业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备案情况、维修经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监督情况等。本次检查以省工作平台自动生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记录表》确定内容为主。

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结果如何运用?

检查结果分为以下9种情形:

1、未发现问题;

2、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5、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6、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7、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8、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9、已注销或吊销。

此外,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在备注栏目录入相关信息。如涉及违法需要后续处罚的,由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进行处理;如需督促整改,由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督促整改。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由执法人员于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到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交通(山东)网。


政策原文: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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