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要求,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货车、更新高标准低排放营运货车,推进货运行业降本增效,激发运输市场潜在活力,临沂市交通运输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商务局联合印发《临沂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临交政字〔2025〕35号)。
二、决策依据
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及山东省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
1、《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
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交运管〔2025〕20号)。
三、出台意义
临沂市出台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政策,核心意义在于通过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的老旧营运货车,强制引导更新为国六排放或新能源等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新车型,以期实现以下综合效益:一是显著减少移动源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二是从源头减少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提升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推动物流装备升级换代,优化营运货车运输结构,促进行业降本增效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精准服务于临沂“物流之都”的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适用范围
政策实施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申请类型
补贴资金类型包括仅报废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一共3类补贴。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以下资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需递交委托书(见附件5)(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
(4)打印的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具体到支行)、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为Ⅰ类户)等基本信息。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以下资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需递交委托书(见附件5)(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原件);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新购置新能源车辆的,还需提供车辆《免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打印的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具体到支行)、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为Ⅰ类户)等基本信息。
3.申请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资金的,提交以下资料:
(1)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办理的还需递交委托书(见附件5)(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车辆免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有车辆生产企业出具的车辆符合该标准承诺书的,需一并提供;
(5)打印的车辆所有人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具体到支行)、开户银行账号(必须为Ⅰ类户)等基本信息。
六、重要举措
财政补贴:对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降低了道路运输企业经营成本。
严格审核: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请人车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资金管理:补贴资金通过中央和省安排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统筹安排,市级为补贴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绩效管理: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对补贴资金的安排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提高资金绩效。
广泛宣传:交通运输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补贴政策,鼓励引导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主动报废更新符合条件的货车。
政策原文: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财政局 临沂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