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临环督整办发〔2021〕14号)要求,以及《临沂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有关规定,现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300多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约10.8万辆,货车约29.3万辆,有2000多条物流专线通向全国,城区内每天约2万辆柴油货车穿行,超速、超载、冒黑烟等违法问题多,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国三营运货车淘汰任务,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减少机动车污染。
三、整改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加快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已完成淘汰47742辆,超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44564台任务。大力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落实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和便利通行政策,推动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在城市货运配送领域应用,2021 年底前城市货运配送新能源车辆达到1200台。
四、完成情况
一是顺利完成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淘汰计划,我市淘汰任务为44564台,任务量列全省首位。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生态环境、财政、商务、公安等部门,通过淘汰补贴引导、成立工作专班、研发微信补贴小程序、设立联合办公窗口、严格车辆监管、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积极引导车辆报废淘汰。全市累计淘汰48552台,完成总任务的109%,占全省淘汰总量的19%,发放补贴资金近4亿元,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经过淘汰引导,全市的老旧柴油货车数量降幅显著,影响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老旧柴油货车尾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绿色低碳发展、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是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得到推广应用。以第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为契机,出台了《临沂市绿色货运配送车辆运营奖补办法》等系列财政奖补政策,印发了《关于优化城市货车便利通行政策的通知》等差异化政策,全面落实新能源货车优先路权、停车免费,鼓励城区使用新能源货车。目前临沂城区新能源运营货车达到1300余辆。
自2019年12月获批成为第二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以来,经过三年的示范创建,建成“绿色、智能、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显著提升,物流成本、能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明显降低,为临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7879333
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号临沂市交通运输局9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