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3-000004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普货运输类)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

(普货运输类)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

2022-06-23   作者: 点击数:  

【适用对象、所需材料】:

①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近三年自有货运车辆数及车辆牌照、车辆行驶证。

②中小微快递企业:邮政快递管理部门核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分支机构)。

③全部使用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城乡物流配送的企业:营业执照;《行驶证》。

④个体户、车主的4.5吨以上普通货运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购置合同》。

⑤个体户、车主的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辆购置合同》。

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还需营业执照;个体货车司机还需证明车辆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合格银行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发放贷款方式】:

①个体货车司机:在2022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商用货车贷款(含需要支付的租金),国有汽车企业下设的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含延期支付租金)的,合格银行可给予其贷款或同业融资支持,并可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

②“两企两个”:在5月1日后发放的贷款,合格银行可向人民银行申请专项再贷款资金,鼓励银行机构按市场化原则降低贷款利率。

“两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

“两个”: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含挂靠货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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