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3-000004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0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工程建设类)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

(工程建设类)关于对部分涉企保证金实施缓缴等政策的公告

2022-07-01   作者: 点击数: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2号

【内容摘要】:

1.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到期后,鼓励各地区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际情况,根据需要适当延长缓缴期限。

2.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对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3.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对按规定允许保函(保险)替代的保证金项目,企业均可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上一条:(金融财税类)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下一条:(普货运输类)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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