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440153660/jtysj/2021-00002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客运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客运行业“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8-02   作者: 点击数: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全市客运行业经营秩序,保障出行群众合法权益,斩断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利益链条,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客运行业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客运市场营运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聚焦7月15日《问政山东》曝光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籍卧铺客车“非法营运”问题,结合全市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铁腕整治、联合监管、部门协同、长效长治等措施,严厉打击客运非法经营,化解客运市场潜在风险,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学校、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区的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

(二)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等经营行为,重点打击省际长途客运“非法营运”问题;

(三)严厉查处班车不按核定班次和线路行驶、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包车未持包车标志牌、不按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超范围经营以及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网约车巡游揽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厉查处以汽车租赁为名变相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精准研判,提高执法效能。各县区局要综合运用举报投诉、来电来访、局长信箱、行风热线、现场摸排、车辆卡口信息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非法营运”客车线索。认真分析研判辖区内客运车辆“非法营运”的高发区域和明显规律,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创新丰富执法手段,统一行动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执法效能。

(二)坚持疏堵结合,强化源头治理。各县区局要认真摸排群众出行需求,有针对性调整、新增客运班线班车,最大限度压缩“非法营运”车辆生存空间。指导督促客运企业特别是国有客运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经营期满退出客运市场客车即“营转非”客车的跟踪制约,防止流入“非法营运”市场。

(三)坚持行业监管,做到多措并举。各县区局要组织精干力量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班线和包车客运方面,强化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信用评价体系,开展车辆技术性能、安全设施及器材配备等专项检查。二是在出租客运方面,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所属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引导规范守法经营。三是在汽车租赁方面,启动全市汽车租赁市场的摸底调查和备案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和车辆底数,强化汽车租赁行业监管。

(四)坚持“两法衔接”,部门协同打击。要健全客运领域路面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联合行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情节严重的“非法营运”行为可依法从重处罚,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对干扰执法、暴力抗法、欺行霸市等扰乱执法和市场秩序的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具有涉黑涉恶特征的,要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五)坚持舆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要重点在客运站场、旅游景区、医院、商场等人流密集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客运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和本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珍惜生命安全、抵制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积极举报客运行业非法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这次行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保障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附件1),对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提前部署,在人员、车辆、保障等方面统筹谋划。同时,要组织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检查内容、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将本次行动与当前全市交通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做到寓服务于执法中,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禁发生“乱罚款”“乱扣车”“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等行为,切实维护交通执法良好形象。

(四)巩固成果,长效长治。要通过本次行动不断规范流程、创新方法、总结经验,督促从业人员提升守法经营意识,有效保持客运行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客运行业路面执法监管和“两法”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全市客运行业常态化整治。

(五)及时报送,系统总结。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行动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治情况,于7月31日、8月10日、8月20日、8月30日、9月10日、9月20日、9月28日,按期上报阶段性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至支队案件处理科,9月28日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30日


政策解读:http://jt.linyi.gov.cn/info/1423/12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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